已婚男给足浴店的出轨对象多转23万,法院判决赠与款项一半属妻子需返还

国内新闻 · 2024-01-31 18:34:00

1月30日,新闻记者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,近日,最高检发布第二批检察机关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。

在其中一起典型案例中,已婚男子何某给在足浴店工作的出轨对象转款37万多元,对方给他“返还”14万多,而对于剩下的23万元,法院判定妻子拥有这部分赠与款项中50%份额,已婚男子的出轨对象被判返还其中的11万余元及利息。最高检第六检察厅负责人表示,该批典型案例充分彰显民事检察监督在民法典实施中的重要作用,对于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具有重要意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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▲资料图 

据了解,此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共有十一件,分别是民商事案件自由裁量权类案监督案,冯某与李某赠与合同纠纷抗诉案,芮某浩诉崔某峰、曲某凤民间借贷纠纷抗诉案,大连某航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与朱某、侯某辉、程某等借款合同纠纷抗诉案,陈某善、陈某晓、陈某强与宋某坤、山东某物流有限公司、某物联网科技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抗诉案,王某夫与某资产管理公司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检察和解案,某污水处理厂与重庆市某街道办事处合同纠纷抗诉案,黄某与余某离婚纠纷支持起诉案,洪某与某经济适用房开发公司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抗诉案,李某、黄某申请执行监督案,某房地产公司与林某智、李某排除妨害纠纷系列抗诉案。

在其中的“冯某与李某赠与合同纠纷抗诉案”中,何某(男)与冯某(女)系夫妻,二人育有一子一女,儿子未成年。2017年8月起,何某因常在沐足场所消费,结识了在沐足场所从事管理工作的李某(女),进而与李某产生婚外情,李某知晓何某有家室有儿女。

2017年8月至2019年9月,何某通过银行卡向李某转账14笔共计20余万元;2017年8月至2019年11月,何某为维系两人关系通过微信向李某转账包含“520”“1314”等特殊含义的278笔共计17万余元。2017年8月至2019年10月,李某通过微信向何某转账共计9万余元,并代何某支付沐足消费款5万余元。

2020年1月,冯某以何某赠与李某财产的行为侵害其财产权益为由,向四川省宣汉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请求确认何某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赠与李某财产的行为无效,要求李某返还赠与财产及利息。宣汉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冯某的诉讼请求。冯某不服一审判决,向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。

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,何某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,违背夫妻忠实义务,向李某转款37万余元,其财产处分行为未得到冯某追认,赠与行为无效。赠与款项中有50%份额属于冯某,何某系无权处分。何某向李某赠与金额37万元,在扣减李某向何某转款金额14万余元后,余下23万余元。23万余元的50%份额属于冯某所有,李某应予以返还。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撤销本案一审判决,李某返还冯某11万余元并支付利息。冯某不服二审判决,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被驳回。

最高检第六检察厅负责人表示,此次公布的典型案例,从案例内容来看,涉及民法典总则、物权、合同、婚姻家庭等编内容,是民事检察监督实践中适用频率相对较高的部分;从具体法律问题来看,涉及法官自由裁量权评价、公序良俗原则适用、信用卡违规借贷、借名贷款认定、机动车交通责任事故理赔、物权登记制度、抵押权优先受偿、合同解除条款、离婚纠纷、物业管理、产权保护等实践热点难点问题;从监督类型来看,涉及民事生效裁判监督、执行监督、支持起诉等民事检察全流程和各环节;从监督方式来看,包括个案精准监督、类案监督、检察和解及延伸参与社会治理等相关内容;从检察履职来看,涵盖了数字检察模型应用、调查核实、司法救助等内容,“应当说,该批案例鲜明地反映了的民事检察履职特点,其制发充分彰显了民事检察监督在民法典实施中的重要作用,对于提升民事检察监督质效具有重要意义。”


华人网阿肆编辑报道


已婚男 给足浴店 出轨对象 多转23万 法院判决 赠与款项 一半属妻子 需返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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